企业泛用劳务派遣的用意
2011-05-18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上海市政协委员黄绮和钱雨晴经过调查发现,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目的有:不必担心无固定期合同所带来难以辞工的隐患,不占用工资额度、不影响正式工的工资标准等。有专家认为,劳务派遣用工“同工不同酬”现象,损害了劳动者权益,容易造成新的社会不和谐隐患。应尽快出台劳务派遣用工的实施办法,早日解决劳务派遣工的规范问题。
滥用劳务派遣存弊端
张小姐在上海市南京西路一家星级酒店里工作了9年,再过一年就可以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但她知道这根本不可能。因为,在她之前,所有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都被终止了劳动关系,改由一家劳务派遣公司跟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她想不通的是,一个工作9年的老员工,就这样变了身份,一纸派遣合同,让她9年的工龄归零。
对此,这家酒店的工会主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几年来,非管理岗位的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该酒店一概将他们转为劳务派遣工,在总计340名职工中,已有150人转为劳务派遣工,其中有50多岁的员工。
上海市总工会2010年的调研报告显示,劳务派遣工在上海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已经占到了47.2%,个别企业已达90%,分布最多的行业是制造业。在这个特殊用工形态下,职工的利益和权益被最小化,成为派遣制度中最大的牺牲者。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华日服装有限公司营销主管、工会主席朱雪芹分析说,劳务派遣的弊端不少,原本应该是固定的岗位被一些企业变成了劳务派遣岗位,偏离了灵活、补充的就业导向。劳动者非自愿成为劳务派遣人员,致使劳动争议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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