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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山丹力促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
2009-02-19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为落实“平安计划”,加快推进采矿业、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依法维护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近日,甘肃山丹县制定措施要求全县所有煤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在08年12月底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该县针对工伤保险以职工实名制参保,而煤炭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要求各煤矿企业应在用工发生变化3日内申报职工增减花名册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并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3日内及时向县劳动局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申请认定工伤,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明确提出煤矿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时,应认真审查企业提供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如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不得上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对已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限期补办参保手续,以促进工伤预防和确保职工在受到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康复治疗并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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