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武城县人大对《劳动合同法》进行执法检查
?近日,武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劳动合同法》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深入到银河纺织公司、日新公司、金光公司、腾龙集团、陈氏集团等企业,实地查看,调查了解情况。召集县政府及劳动局、经委、民经局和部分企业负责人的座谈会听取了县劳动局的工作汇报,较为全面地掌握了情况。检查组认为,县政府及劳动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将其作为一项惠及民生的工程来抓,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县政府及劳动部门采取了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利用媒体广泛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县政府劳动部门督促企业落实执行《劳动合同法》,强化执法监察,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强化指导,帮助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县政府劳动部门以开展劳动保障年度审查活动为抓手,对各用人单位进行分类指导,促进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强化劳动争议调处,促进劳动合同顺利实施,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了较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
检查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还存有盲区。一些企业负责人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水平不高,一些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认识到《劳动合同法》是他们在劳动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方面的“护身符”,职工维权意识有待提高;一些用工单位,只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会给企业增加负担,认识不到稳定劳动关系对企业发展的好处。(二)劳动合同鉴定率较低。原国有改制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比较到位,执行较好,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民营、私营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态度不积极。(三)对《劳动合同法》的行政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没有形成合力,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县政府要将《劳动合同法》列入全县的“五五”普法规划,不仅要向企业负责人和在职职工宣传,而且要向学校(初中、高中学生这些准备就业者)、职业学校、向乡镇、向农村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使《劳动合同法》深入人心,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自觉形成对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同时,县政府劳动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曝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各种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要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落实。从执法检查看,《劳动合同法》在全县的进展情况很不平衡,原国有大型改制企业落实得比较好,中小企业以受到原材料上涨、工人工资提高等成本上涨、受金融危机影响为理由,落实《劳动合同法》不够。县政府及劳动部门要立足全县实际,对全县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根据企业大小、行业不同、效益情况等具体情况,强化措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分步实施方案,扎实工作,强力推进,实现《劳动合同法》在全县的全面实施。
三要加强执法力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是《劳动合同法》的强势一方,企业是贯彻《劳动合同法》的主体。县政府及劳动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加强监察执法,将劳动合同签订、鉴证和解除、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作为执法重点,广泛深入开展日常巡视检查,认真受理和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对《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做好劳资隐患的排查工作,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宣传,部分企业中客观存在的保险不全、职工工作时间过长、没有节假日等问题势必显现出来,劳动部门要事先做好预案,对可能引起的集体争议和带苗头性的劳动争议,提前介入,及时协调,及时化解,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要加强对企业教育管理,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教育管理,引导企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范企业行为,用《劳动合同法》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努力解决技术工人的流动问题。县政府劳动部门要加强对劳资双方的教育管理,努力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劳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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