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启动劳动用工备案试点"出人进人"须备案
今后,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范围内,无论用人单位规模大小,“进出”员工不再是“自家”的事儿,只要有人“进出”,用人单位都必须到所在街道办备案。
8月5日,乌鲁木齐市市天山区各街道开展劳动用工备案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这意味着,今后在试点范围内的劳动者和各用人单位的用工动向和基本信息,都将在天山区相关街道办留下“痕迹”。用人单位是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甚至用人单位哪些岗位缺人等信息,街道办都会掌握,并从中协调解决。
如今,用人单位已遍布首府大街小巷、犄角旮旯,在一些建筑、餐饮、尤其是中小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店面中“人进人出”就像家常便饭。人员的频繁流动,导致不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极为不规范,不签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双方都拿不出“真凭实据”说明彼此间曾经有劳务关系。此次首府开展劳动用工备案试点就是要为用工双方找到了一个“和事佬”——服务彼此、约束彼此。
在天山区各街道开展劳动用工备案试点工作后,将在该区域规范和加强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提高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稳定性;逐步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参保扩面情况的动态监管,为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长效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该试点还要发挥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在政府宏观管理和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定期对辖区内劳动用工备案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存量、变量以及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为本区(县)和乌市制定劳动保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记者了解到,此次试点工作之所以选择天山区各街道,主要是从多方面考虑的。首先,根据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目前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以下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权限正逐步向各区县移交,但由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人员紧缺,除日常案件处理外,无法安排充足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其次,天山区街道社区分布着各类用人单位,劳动者众多。加之天山区辖区内有4个管委会、14个街道办事处和144个社区,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下设劳动保障所,社区下设劳动保障服务站,各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还设立了一厅式服务大厅,可谓劳动保障机构健全,设施完善,完全能够确保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有效推进。
更值得一提的是,各街道办还可将劳动用工备案与就业服务登记结合起来,不仅节约人力成本,避免相同内容的重复备案登记,还能够在街道建立动态的劳动资源信息库,便于及时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下岗失业人数、再就业人数以及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及时统计辖区各用人单位的空岗信息,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实现“岗位银行”和“人力资源库”的有效对接,并为政府制定劳动保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也便于用人单位随时就近进行备案,降低用人单位的备案成本。
据悉,在这次试点工作成功的基础上,乌鲁木齐市计划2011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劳动用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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