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在17个乡镇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2010-08-23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8月19日,竹山县潘口乡失地农民周才英从该乡邮政局储蓄所领到了当月的养老保险金。像周才英一样,潘口乡今年有17位失地农民按月领取养老金,最低每月277元,最高每月443元。
潘口、小漩、龙背湾三座水电站的开工兴建,导致部分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为解决失地农民养老问题,该县建立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去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潘口乡启动,试点结束后将在全县17个乡镇推开。
在征求农民意见的基础上,该县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办法,凡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下,未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工录用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养老保障范围。按个人承担40%、村集体和政府分别补贴40%和20%的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缴纳养老保障金,缴费年限满15年且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人员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去年,家住小漩水电站库区的谭德安老人承包的1.4亩耕地被占用。今年2月起,他和妻子每月可按时领取720元养老金。谭德安感慨地说:“现在土地虽然减少了,但是有了养老金,也能像退休职工一样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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