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廊坊力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8月31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该市要确保到今年年底,全市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到95%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90%以上;力争到2011年底,在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会议强调,在下一步的协商中,要明确重点和难点,力争重点突破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以及行业协商问题,实现工资增长切实向一线职工倾斜。
会议指出,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引导企业结合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根据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本行业职工工资平均水平,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分配办法。通过科学测算、平等协商,体现职工对企业工资分配过程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推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职工和企业的互利双赢。
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云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总工会副主席刘书为应邀参加会议。刘书为在充分肯定了石家庄市开展“集体要约”方式的有益尝试的同时,就该市下一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希望和要求。
石家庄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出席会议。
廊坊:三年内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本报讯(记者赵伟龙 通讯员连锦)日前,廊坊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决定在非公有制企业、县域小企业和港澳台资、外资企业中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并不断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职工收入科学、有序、合理增长。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到构建和谐廊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工作之中,将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列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体系;要将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纳入本地区普法教育内容,提高企业和职工的法制意识,切实推动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视察的重要内容;各类企业工资增长不得低于工资指导线中线,鼓励和提倡经济增长快的企业较多地增加职工工资。
当天,廊坊市政府办公室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廊坊市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计划》,计划到2010年底,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60%以上;到2011年底,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100%,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以上,到2012年底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全市各类企业基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王瑞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饶贵华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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