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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不休假加班费至少937元
2010-09-13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中秋、国庆假期即将到来,长假期间很多行业的员工需要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记者昨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中秋、国庆假期共10天,其中中秋节——9月22日,以及10月1日、2日、3日,共4天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凡在这4天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而且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而如果劳动者被安排在9月23、24日,以及10月4、5、6、7日,这6个公休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他时间段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有关人员介绍,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以目前长沙城区及长沙经开区月最低工资标准850元/月计算,劳动者节日加班每天最低工资不应低于117.2元。

  如果劳动者中秋、国庆4天法定节假日全部加班,最低可以拿到加班费468.9元;如果劳动者公休日加班,每日最低工资不少于78.1元。如果6天全加班,那么加班费最低468.9元。

  所以算下来,如果劳动者中秋、国庆假期全部加班,那么10天假期至少可得加班费93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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