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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玉树灾区劳动者 可享社会保险费补贴
2010-10-1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企业如果吸纳玉树地震灾区劳动者,将享受一定的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人保局获得的信息。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人保局、市财政局已发布了关于对吸纳玉树地震灾区劳动者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的通知。此次社保补贴的对象为本市吸纳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区转移就业劳动者的各类企业单位。具体来看,相关企业招用灾区劳动者,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后,将按其为灾区劳动者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或综合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企业单位可凭招用的灾区劳动者名单、灾区劳动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社会保险缴费卡账号等凭证材料,根据灾区劳动者的参保险种,按季度向所在区县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或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此次补贴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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