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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没签劳动合同 辞退老师双倍赔偿
2010-11-1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北部新区一所幼儿园的老师被辞退后,要求双倍赔偿,理由是幼儿园没和她签劳动合同。幼儿园承认没签合同,但称是原告当初没有提出签合同的要求,责任在原告。昨日,渝北区法院透露,该院日前判决幼儿园双倍赔偿。

  该案法官刘其柱称,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法官称,如果幼儿园能够证明当初提出要求与朱老师签订劳动合同,但朱老师拒绝了,幼儿园就可以免责。但幼儿园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因为朱老师的原因造成,所以幼儿园应支付朱老师超过一月未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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