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人所难的工作经验
“不好意思,L小姐,您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看的出您是一个不错的人才。不过我们的招聘要求中有一项您不合格,那就是‘要有相关工作经验一年以上’。”
“好吧,谢谢您今天的面试。”
在用人单位各种各样的招聘条件中,要求“工作经验”常常醒目地出现在各种招聘会现场。但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这样的要求,无疑把他们挡在了招聘门槛之外。早些日子小编在找工作时也经常有这样的拦路虎。
一些招聘单位会说,提这个条件,就是为了让招聘去的人才,到单位就能胜任工作,不需要培训,可以节约时间成本。还有人会说,求职过程中,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是双向选择,用人单位提什么条件是用人单位的事,也是用人单位的自由。然而,要求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从事实上是说不通的,因为应届生刚刚走出校门,还没有参加过工作,哪来什么工作经验呢?
纵观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五花八门甚至有些荒唐的苛刻条件,着实令应聘者摸不着头脑。有的单位把身高限定在一定标准,高了不行,矮了也不行,把招聘搞得像是在选美;还有的不许求职者有恋爱关系,甚至规定某个岗位的求职者需要特定血型,等等。这些让人难以理解的招聘条件可以说不胜枚举,让求职者感觉十分无奈。
对用人单位来说,提出个招聘条件不是什么难事,可是对于求职者来说,这些条件却是一个又一个门槛,有的甚至是难以逾越的门槛,比如身高、年龄、工作经验等。事实上,如果不是特殊岗位,身高并不影响工作,相貌更与工作好坏没有关系。作为招聘单位,不应该设立这样的条件,把众多原本合格的应聘者挡在门外。
眼下,正值各类招聘会召开的高峰期,也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高峰期,笔者呼吁,招聘企业在招聘人才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招聘条件,要把重点放在招聘人才上,要看求职者是否真正适应岗位要求,是否有发展潜力,而不要提出许多让人莫名其妙的苛刻条件。
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加强引导,发现有不规范的招聘行为,及时给予纠正,引导招聘单位营造良好的招聘与求职环境,促进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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