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民工最爱加班?
2011-01-14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据上海市总工会调查显示,农民工每月加班在36至66小时的,占21.3%;每月加班超过66小时的,占19.5%,超过80小时的12.3%,超过100小时的占0.5%.

  有人说,农民工喜欢加班,因为加班可以提高收入;有人说,农民工到了晚上没事,加班工作餐,省了他们的开销。看起来,农民工加班似乎是一件各方多赢的好事,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全天候加班只为了生活

  抖着身躯,打着呵欠,披上一件滑雪衫,新生代农民工王小燕匆匆走出工厂的大门。一边走路,一边回答记者的问题:现在已经晚上9时了,我要回去睡觉,明天一大早还要上班。

  王小燕在一家服装厂工作,由于企业实行的是计件制,经常加班加点。每一天,她都得在缝纫机前拼命工作。用她的话说,她不知道什么叫白天黑夜,只知道上班下班、吃饭睡觉。

  如果还有什么她知道的,就是在她耳边轰鸣的缝纫机飞轮,还有她的黑眼圈。

  难道农民工真的喜欢加班?

  2010年12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因加班而闹出“停工风波”的上海宜鑫实业有限公司。

  “风波”的实情到底是怎样的?该企业管理部孙一多女士介绍了情况。这家台资企业类似于“富士康”,是一家组装笔记本电脑的代工企业,停工事件发生前,该企业员工总数为8000余名,其中一线操作工中,农民工占到66%。由于农民工拿的都是上海市最低工资,不加班连维持生活都困难,加班加点,就成了农民工的“需求”。而该企业实施的是做6休1,每个工作日工作12小时,如果代工业务繁忙,每周需要工作7天,也就是农民工中流行的说法:“6+1”、“白+黑”式的全天候加班。

  如果按照企业的加班要求工作,农民工可以拿到月收入2000元左右。但是,2008年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生产任务不足,一个车间被取消了加班,收入骤减,使农民工感受到了生活的压力,加之年底已近,农民工渴望回家,希望企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发生了该企业900余名农民工要求加班的停工上街事件。

  孙一多告诉记者,停工事件发生后,企业缩小了规模,现在只有3200余人。基本实施的是做6休1,每个工作日工作12小时。同时,也加强了对车间一级管理层的管理,强调对待农民工的友好态度,员工有意见,当场协调。

  孙一多女士对加班多的说法予以了解释。她认为,老板这样做,一是增加农民工的收入;二是农民工两顿饭都在厂里吃,每顿饭,农民工只要付1元,而一荤一素一汤的工作餐实际成本,约在5元,如此,减少了农民工的开支。孙女士透露,代工企业成本增加,利润大幅度下降,现在代工费恐怕连1%都不到。

  通过采访,我们看到了加班真相:与其说农民工喜欢加班、甚至是全天候的加班,不如说农民工不加班,生活就难于维持;与其说农民工停工上街要求加班,不如说农民工表达了增加收入的诉求。王小燕说,谁喜欢加班。但她同时表示,与她一起租屋一起工作的小姐妹们,她们的基本工资,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亲密接触”,每个月租房加水电煤费用500元,一日三餐加日用品开销每月600元,加上手机、上网和亲友聚会的消费,她们不加班,行吗?

  针对“农民工喜欢加班”的说法,与王小燕同室居住的小刘说,这是谬论。天天加班加点,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

  被“综合计时”后加班费少了

  如果说,农民工加班,就是为了获取加班费。那么,农民工的这种最基本、最渴望的愿望,在企业实施的综合计时制面前,也被无奈地合法地剥夺了部分。

  记者接待湖北省苗族农民工何建军时,小何告诉记者,他在一家大型国企旗下的物资有限公司浦东分公司工作,企业要求他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2小时,却不支付加班费。只有法定节假日加班,才支付。但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企业却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结算。

  记者走访这家企业,该企业人力资源部的人事专员确认,小何每周确实工作7天,每天工作12小时。但她强调,小何虽然没有固定休息时间,但轮到他休息即休息。还有,企业实施的是综合计时制。

  一声“综合计时制”,令多少农民工合法权益显性与隐性地丧失。

  说起来,综合计时制作为一种劳动用时标准,以前主要在交通、铁路、航空、建筑、制盐、制糖等行业实施,因为这些行业中的一些企业的部分岗位,其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所以采用了以周、月、季度、半年、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

  但不知从何时起,这种由劳动部门严格审批的计时制,却蔓延到劳动用工密集型企业、制造业,成为合法加班的代名词。这些企业利用综合计时制的“集中工作”之条款,要求农民工甚至一天工作12小时,但对法律规定的保障职工休息权的“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则不予理会。

  一方面,企业利用综合计时制,屡屡突破标准工时制月加班时间控制在36小时以内的规定;另一方面,企业又利用综合计时制,合法地减少了加班费用的支出。

  由于综合计时制在计算加班工资时,没有双休日概念,农民工原本在双休日加班可以获取的200%加班费,也就变成了150%工作日加班费。长年累月,整个上海数百万农民工中,“被综合计时”的,又有多少加班费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擦掉了四分之一。

  更挑战劳动部门神经的是,上海宜鑫实业有限公司去年申请综合计时未被批准,但该企业仍在施行做6休1,每工作日工作12小时的工时制。而这种未曾获批或根本没有申请综合计制的企业,在上海并非他们一家。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