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食品专业索赔人,成功率达七成

丰冶(化名),是武汉职业索赔人之一。像他一样,职业索赔人专门在超市买过期、标识不规范的问题食品,然后找工商维权索赔,并以此为业,有的一年收入达十多万元。
一桶过期油索赔738元,武汉还有其他职业索赔人。
中年男子李维11月1日,在洪山雄楚大道一家大型超市,他花73.8元买了一桶5L装的某品牌食用油。刚走出收银台,就凭超市的购物发票向客服人员索赔。
“《食品安全法》有规定,出售问题食品退一赔十,你们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李维熟练地对客服人员提要求。“保质期18个月,已经过期3个月了竟然还在卖。这是食品问题,幸好没有吃,要是吃了怎么办?”
客服王小姐已不是第一次与李维这样的人打交道了,“你这是故意索赔,对于你的要求,我们不能接受,也不欢迎你来本店……”
李维并不与王小姐争论,回头即向洪山工商分局关山工商所投诉。
据洪山区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安全法》的颁布,“退一赔十”的规定,让过去的一些职业打假人转入问题食品打假中,同时又诞生了一些新的食品问题职业索赔人。
各大超市索赔成功率达7成
丰冶今年31岁,在维权索赔领域已算个老手。他的手机号后三位数是“315”,也为他们身份做了另一层标注。
1995年大一辍学后,他打工多年,并在多家消费类报社工作,为他日后从事职业索赔打下基础。
丰冶逛超市都带着纸笔,记下问题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问题等,回家后还写当天的工作日志,或写成投诉文书。
丰冶说,他完全是依法行使一个消费者的权益。这不仅让他有了生活来源,也保护了更多消费者的利益。
他还透露,从去年到现在一年下来,收入足有十多万元。
丰冶的索赔并非一帆风顺。现在有些超市会对一些常来投诉的人进行登记,像丰冶这样经常投诉索赔的人,已经上了他们的黑名单。
超市经理——10倍赔偿催生职业索赔人
武汉某大型超市的张经理认为,“十倍赔偿”背后的利益诱惑,可能会造成职业索赔人的井喷。目前职业索赔人的存在,已证明了他们利用新法赚钱的念头。“这是恶意索赔,我们也赔不起。”
消协负责人——职业索赔是对商家的监督
对此,武汉市洪山区消协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协或工商部门首先应判断超市是否为“明知”或“故意”销售问题食品,而不是“职业索赔人”是为消费者维权,还是为自己谋利。该负责人还表示,职业索赔人的行为对商家也是一种监督,能促进商家工作的改进。
观点:职业索赔是公民参与打假的方式
对于“职业索赔人”的存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认为,“‘知假买假寻求索赔’虽给买假者带来利益,但造假、售假者遭索赔是罪有应得,而且也没有第三方受害。相反,‘退一赔十’索赔,对制假售假者形成极大的威慑——这不正是《食品卫生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追求的吗?利己、不害人且利公的故意买假索赔,凭什么不力挺。”
对此,教师袁丽女士表示: “难道打假只是政府的专利,公民就不能以此为业?政府不一直在呼吁公民参与打假吗?虽然他们在参与中获取了巨大的私利,但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利益。”
链接:买到问题食品可10倍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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