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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组织学习新工伤条例
2011-03-17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新修订的 《工伤保险条例》,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京举办了两期人社系统学习贯彻 《工伤保险条例》培训班。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要求学员集中精力学好学透新《条例》,推进新 《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 这两期培训班由部领导、国务院法制办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司(局)及参与 《条例》修订的人员讲授,共550多人参加了培训。

  胡晓义指出,今年是 《社会保险法》和新 《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也是 “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要把握工伤保险的特点和规律,高度重视工伤保险工作的政治性,加强宣传引导,防止矛盾激化。要认清工伤保险发展的历史性,研究解决好制度转轨和经济转型遗留的历史问题。

  胡晓义强调,工伤保险专业技术性、政策性强,具有很强的服务性。各地在贯彻实施新 《条例》的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工伤保险的特点,统筹谋划,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内外协调,合力推动事业发展。要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精确管理的要求,加强服务的规范化建设,转变管理和服务方式,努力做到对每个人、每一种风险、每一个时段的每一种状态实施机构精确管理,全面提升工伤保险的服务层次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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