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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垦区法院化解18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
2011-06-14作者:未知来源:中国日报网

  近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垦区法院主持调解下,农民工纪某与被告新疆某矿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纪某领到社会保险金等费用12500元。至此,乌鲁木齐垦区法院近期所受理的18起农民工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案100%调解结案。

  纪某等18人原系新疆某矿业有限公司职工。2009年年底,该矿业有限公司对所属部分煤矿改制,经协商与纪某等解除了劳动合同,并发放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后纪某等18人以矿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未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并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不服,遂结伴来到乌鲁木齐垦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党组针对18起案件原告均为农民工,涉诉标的达50万元,且18名农民工情绪激动,扬言如得不到法院支持将要进行上访等情况,决定及时平息矛盾,合理化解群体性矛盾和上访事件。为此,选派3名资深法官承办这批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法官们决心既要做到明断是非,又要实现案结事了。力求通过调解工作彻底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于是,法官们开动脑筋,找准个案的症结点和突破口,数十次辗转于被告矿业有限公司与原告18名农民工之间,并组织双方多次和谈。最终使18起劳动争议纠纷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18名农民工拿到社保金等共计51286.60元。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兵团记者站 (通讯员 赖振宏) 编辑:许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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