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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人员因怀孕被辞退?(图)
2011-07-05作者:未知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姜小姐手持工作证,证明自己曾在该校韩国部任职。

 

  姜小姐手持工作证,证明自己曾在该校韩国部任职。

  深圳晚报记者姚尧 实习生王昕迪摄影报道 仅因怀孕影响工作效率,深圳东方英文书院韩国部行政人员姜小姐就被辞退?昨日,怀孕7个月、挺着大肚子的姜小姐向记者表示,校方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且不明就里将其辞退,她要求学校对其作出相应赔偿。记者调查发现,该校韩国部确实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据校方解释,姜小姐属擅自离职,校方并未作出正式辞退的决定。

  姜小姐:因为怀孕把我辞退了

  昨日上午,姜小姐表示,她于2010年11月中旬到深圳东方英文书院韩国部上班,具体做行政方面的工作。入职后马上就迎来寒假,可令其没有想到的是,开学后等待她的是被辞退的命运。

  3月2日,姜小姐已怀孕3个月左右,为方便怀孕期间家人在身边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她向韩国部董事长申请一个单间宿舍。刚递上申请书,她就被叫到董事长办公室,被告知她在试用期3个月内表现不合格,并且没有说明不合格的理由。记者在姜小姐提供的一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看到,她已将深圳东方英文书院告上了仲裁庭。她认为,3月2日上午她向校方提出怀孕后,立即被告知试用期不合格,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法有关规定;而且校方没有给她办理社保。她说:“我咨询了律师,我希望获得3万多元的赔偿。”记者从宝安区西乡劳动办了解到,姜小姐的仲裁已于6月23日开庭,目前还未有结果,预计要一个月才能仲裁完毕。

  书院韩国部:未签劳动合同

  姜小姐向记者透露,韩国部多名老师均未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学校也没有为他们办理社保,并提供了3名员工的名字和电话。记者随即拨打该校韩国部朴红玉主任电话,她表示,韩国部所有老师都签订了劳动合同,都享有社保,而刚要与姜小姐签订劳动合同时,她却自己离职了。

  为何不与姜小姐签订劳动合同?朴主任坦言,她是通过网络招聘进入学校的,故学校要对其进行考核。她也承认:“应该在她开始工作时就与她签订合同,这点学校确实有错误。但是学校没有辞退她,是我们批评了她几句,她一拍桌子,自己离职了,打电话也不接。至于她怀孕的事情,我们是在其离职后,通过劳动仲裁庭知道的。”“我们等待劳动仲裁的结果,会按照结果做出相应的赔偿”,朴主任补充说道。

  校方:姜小姐擅自离岗

  深圳东方英文书院办公室主任吴先生告诉记者,韩国国际部并不隶属于深圳东方英文书院,而属于韩国世界路有限公司管理。韩国国际部是在2006年8月合并到书院的,韩国世界路有限公司与书院签订租赁合同,东方英文学书院只负责教学场地的提供与维修,并不涉及韩国部的人事管理与招聘,与姜小姐之间不存在劳动雇用关系。

  吴主任称,虽然此事与深圳东方英文书院无关,但是他们仍在3月中旬接到西乡劳动站的劳动仲裁法律文书,在第一时间成立了调查小组了解此事。他们的调查显示,今年2月底开学没多久,韩国国际部领导在一次找姜小姐谈话时,曾指出她不适合现在的工作,谁知姜小姐因此恼羞成怒,离校而去。此后,姜小姐便一直处于擅自离职状态,韩方多次试图与其沟通协商,她却迟迟不肯露面。随后,学校于3月中旬接到了劳动仲裁法律文书,这时才得知姜小姐已怀孕的消息。

  吴主任告诉记者,在第一次劳动仲裁时,韩国部同意了姜小姐1万元的赔偿要求,谁知姜小姐在第二次劳动仲裁中,以怀孕为理由将索赔金额提到了3万多元,校方对此表示难以接受。校方还指出,在姜小姐的简历中他们注意到,她在短短一年时间内换了4个工作单位,待得最久的不足6个月,他们因此很怀疑姜小姐的动机。

  律师说法:学校做法有违劳动法

  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的蓝律师告诉记者,虽然当事双方说法不一,有待查实,但是深圳东方英文书院韩国国际部的做法已涉嫌违规。韩国国际部在没有与姜小姐签订劳动合同、为其购买社保的情况下便让其在学校工作,这是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的,此种做法已经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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