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莒县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单位
2011-07-26作者:未知来源:中国社会保障网

  近日,从山东省人社厅获悉,莒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从7月份开始纳入国家试点,省以上财政对莒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给予80%的补助。

  为做好莒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县农保处在认真研究上级文件和对全县城镇居民进行摸底的基础上,拟定了莒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等文件初稿,积极为县局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据初步统计,莒县约有10余万城镇居民随着政策的出台将实现“老有所养”,到2011年6月30日(含)为止,已年满60周岁,莒县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约0.8万人,不用缴费就可以领取55元/人/月基础养老金。

  目前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由政府全额支付,省以上财政每人每月补助44元。莒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在上级文件100—1000元10个档次的基础上,拟增加1200、1400、1600、1800、2000、2500、3000元7个档次,以满足不同参保群体的缴费需求。随着莒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莒县养老保险制度已达到无缝覆盖,无论是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还是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民,都可以享受国家养老保险的福利待遇。据悉,日照市城镇居民和新农保两项工作全部纳入国家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单位,我市养老保险制度达到全覆盖。(董瑞席)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