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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不受劳动法保护 学生打工需谨慎
2012-08-13作者:未知来源:市场导报

  打着招聘兼职淘宝刷手旗号,实则对应聘者行骗。尽管骗子行径被戳穿,但其依然牛气冲天,丝毫不担心相关部门追究,骗子底气何来?

  一则,大学生暑期打工的热情都比较高,但受各种条件限制,他们能够找到的岗位大多是餐饮服务行业、商场超市促销、散发传单等,几乎是没什么技术含量的体力活。而大多数大学生暑假工是为积攒生活费或社会经验,他们认为暑假找临时工作本来就难,有老板肯要就是恩赐了。所以只要不是特别吃亏,能拿到辛苦钱,都认为委屈一点没关系。正是基于大学生这样的心理,而且学生普遍维权意识低下,非法中介大行其道。

  二则,如上述非法招聘根本不是一家实体企业,其提供的企业名称、地址均为虚假信息,一旦诈骗得手,学生举报,相关部门无从调查。就算地址相对固定,因虚假中介经营成本微小至可忽略不计,他们可立马走人,换个地方又改头换面重操旧业。

  三则,由于我国现阶段劳动法律法规只调整因就业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大学生身份特殊,做兼职、暑期工或实习,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在校大学生打工无法得到劳动法律保护。在导报记者体验的上述岗位中,没有一家单位表示要与兼职的学生签订劳动合同

  省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支招:大学生暑期打工最好通过校方组织,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要签订三方协议,对三方的权利、义务等做出规范,这样,大学生的安全和权益都能得到保障;如果学生自己通过中介找工作,最好选择正规的、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同时与中介签订一个书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如出现用人单位不存在或拖欠工资的情况,中介要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如果学生与用工单位直接联系,应事先确认用工单位是否有法人资格,是否有工商、税务机构颁发的执照,是否有招工权等,不要轻易相信兼职广告上的“高薪聘请”,一些非法中介经常利用高薪来吸引求职者注意,然后通过收取中介费等手段骗取钱财。上岗前学生与用人单位也要签订书面用工协议,内容应包括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且一定要告知家长或亲友。如果工种有危险性,要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投了意外伤害保险等。

  另外,打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自身安全,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劳动技能技巧。在户外工作较多的同学要注意交通安全,女同学和招工人初次见面时最好有人陪同,尽量选择在公共场所见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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