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快速审结两起外派劳务合同纠纷
2012-11-02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王云鹏 付博)11月1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审结两起外派劳务合同纠纷,切实维护了外派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达到了劳动争议案件能够及时、高效、公正解决的良好效果。
王某、毕某分别于2008年11月和2009年6月与南阳市某劳务公司签订了《外派劳务中介服务协议》,被派往海外从事出海打渔工作,协议约定:二人在船工作时间三年,ÿ月从雇主处领取50美元,下余款项在二人回国到公司报到之日起,待外方确认并完善财务手续后,三个月内一次付清。2012年3月、5月,该劳务公司分别给二人出具了欠条,并在欠条上加盖公章。王、毕二人收到欠条后,该劳务公司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二人遂提起诉讼。卧龙区法院经审理程序判决南阳市某劳务公司支付二人劳务费,该劳务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南阳中院劳动争议审判庭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通过仔细阅卷、审查上诉理由、归纳争议焦点、制定庭审提纲,发现双方当事人在原审法院庭审时已对所欠劳务费数额予以确认,南阳市某劳务公司的上诉理由û有任何依据。于是,承办法官在做好庭审准备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电话协调、当面释法,对上诉人南阳市某劳务公司讲明法律利害,使其对该案的案件事实有了更加透彻的理解,对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最后主动自愿撤回上诉。
这两起外派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从在南阳中院立案到撤诉裁定送达历时仅仅13天,充分体现了“及时有效化解劳务纠纷和ì盾,进一步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这一成立劳动争议审判庭的初衷和社会价值,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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