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大幅攀升 县法院将专门设立合议庭
龙港网11月1日讯:(记者 陈薇拉)日前,县人民法院举办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劳资关系”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公开审理金乡某文具公司与沈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并随后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县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30多位来自县总工会、部分企业工会的相关负责人以及职工代表旁听了的庭审。
沈某是金乡某文具公司的员工,从事胶印工作。双方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沈某办理工伤保险。2011年3月13日,沈某在工作时,不慎右手被机器致伤,当日被送往医院救治,共住院18天,花去医疗费57743.16元。该文具公司支付了医疗费55000元。当年4月,沈某到公司协调赔偿事宜,公司支付给被告“红包”12200元。
今年9月13日,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要求该文具公司支付被告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医疗等补助金共计37102.16元。该公司因对工资、停工留薪期等计算标准存在异议,且认为沈某领取“红包”的行为,根据当地习俗表示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但之后沈某又要求赔偿,因此提起上诉。
法庭上,当事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最终,经双方要求,法庭同意庭外调解。县法院将委托县总工会在十日之内进行再次调解。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县法院介绍了近年来我县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审判等情况,并回答了工会、企业、职工代表以及媒体记者的提问。
据了解,近年来,我县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层出不穷,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度攀升。2010年至今,县法院共受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219件,涉企事业单位案件占24%,行政机关占15%,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占34%。下一步,县法院将专门设立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对严重影响当事人基本生活、诉求迫切的民生类案件进行“优先审理、优先调解、优先执行”,尽可能采取调解、和解等方式,以最大的限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行“敦促用人单位即时偿付”制度,注重劳动争议案件裁判的社会效果,妥善化解劳动纠纷,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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